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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提前终止台儿庄区污水处理厂BOT特许经营权合同的公告。
公告称,2023年4月26日,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终止台儿庄区4万吨污水处理厂特许经营权的议案》,同意枣庄市同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安水务”)与枣庄市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以下简称“台儿庄水务局”)提前终止《台儿庄区4万吨污水处理厂厂区特许经营权合同》(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合同》”),并提前移交资产。
同安水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和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共同投资的子公司。同安水务负责运营管理的台儿庄区污水处理厂为采用BOT模式投资运营的污水处理项目,处理规模为4万吨/日,分两期建设,二期建设于2012年完成。特许经营期自二期环保验收起算25年(自2012年3月19日至2037年3月19日止)。
为系统解决台儿庄区污水处理厂经常进水超标、长期拖欠水费等问题,台儿庄水务局提出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并移交项目资产。
本次交易标的为同安水务负责运营管理的台儿庄区污水处理厂厂区特许经营权资产。该项目位于枣庄市台儿庄区,污水处理能力为4万吨/日。截止评估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交易标的涉及资产账面余额为2,723.22万元。截至公告日,项目资产状况良好,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根据坤信国际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坤信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信评报字[2023]第009号),以2022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特许经营权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5,300万元(含增值税),比账面价值2,723.22万元增值2,576.78万元,增值率94.62%。
经协商,台儿庄水务局以评估值为基数,向同安水务支付补偿款(回购款)5,300万元(含增值税及其他税费)。同时,在基准日至移交日的过渡期内,台儿庄水务局另外向同安水务支付运维费,其中污水处理费0.9元/吨,污泥处置费200元/吨。
本着对现有员工负责和维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的态度,遵循员工自愿原则,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负责落实由其另行委托运营的公司与有意愿的员工签署新的劳动合同,且员工此前在同安水务的工龄和工作年限合并计算到新劳动合同之下。已签署新劳动合同的员工福利待遇由台儿庄区城乡水务局负责协调新委托运营公司,原则上不低于该公司同地区同岗位人员的福利待遇水平。
公告称,本次提前终止台儿庄区污水处理厂BOT项目特许经营权合同,有助于公司优化水务资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规避运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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